根据《美国残疾人法》的规定
根据1990年《美国残疾人法案》(“ADA”)第二章的要求,北爱荷华地区博天堂娛樂城学院(NIACC)在其服务、项目或活动中不会因残疾而歧视合格的残疾人。
就业:NIACC在招聘或雇佣实践中不歧视残疾,并遵守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根据《美国残疾人法》第一章颁布的所有规定。
有效沟通:NIACC通常会根据要求,为合格的残疾人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服务,使他们能够有效地沟通,使他们能够平等地参与NIACC的项目、服务和活动,包括合格的手语翻译、盲文文件,以及其他使有语言、听力或视力障碍的人能够获得信息和沟通的方式。
政策和程序的修改:NIACC将对政策和程序进行所有合理的修改,以确保残疾人有平等的机会享受其所有的计划、服务和活动。
任何需要辅助帮助或服务以进行有效沟通,或需要修改政策或程序以参与NIACC的计划,服务或活动的人,应尽快联系残疾人服务办公室,但不迟于预定活动前48小时。
《美国残疾人法》不要求NIACC采取任何行动,从根本上改变其项目或服务的性质,或施加不适当的财政或行政负担。
如果对NIACC的某个项目、服务或活动不方便残疾人访问,应直接向残疾人服务办公室投诉。
NIACC不会向特定残疾人士或任何残疾人士团体收取额外费用,以支付提供辅助设备/服务或合理修改政策的费用,例如从对公众开放但轮椅人士无法进入的地点取回物品。
监督ADA遵守情况的指定人员包括:
丽莎万斯ADA协调员行政大楼,106室500大学大道梅森市,IA 50401 (641) 422-4296